1、专利创造人可以是单位吗
专利创造人一般不能是单位。
1.专利的创造人应当是对创造创造的实质性特征作出创造性贡献的自然人。然而,在专利权的归属上,单位大概成为专利权人。
2.一项创造创造是实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借助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时,该单位有权申请专利并成为专利权人。这并不意味着单位是“创造人”,创造人的身份依旧归是实质进行创造性工作的自然人。
2、专利权人的种类与规定
专利权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即单位)。
1.当一项创造创造由多人一同完成时,这类人可以一同申请专利,此时专利权人为多人共有。一同申请的专利年费,一般由所有专利权人一同承担,且没减免。
法律依据为《中国专利法》第六条,该条约明确规定了职务创造创造与非职务创造创造的专利权归属原则。
2.对于单位作为专利权人的情形,主要适用于职务创造创造。单位作为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所带来的权益,包含独占推行权、许可别人推行权、出售权等。
3.单位也有义务维护专利的有效性,法律快车提醒,如按时缴纳专利年费、应付专利侵权等。
3、职务创造创造的界定
职务创造创造是指实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借助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创造创造。
依据《中国专利法》及其推行细节的规定,职务创造创造分为两类:
1.主要借助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创造创造。这种创造创造在创作过程中,主要借用了单位的资金、设施、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对姥爷开的技术资料等物质技术条件。
2.实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创造创造,包含三种具体状况:
(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创造创造;
(2)履行本单位出货的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创造创造;
(3)退休、调离外贸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外贸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外贸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创造创造。
在界定职务创造创造时,需要综合考虑创造创造的具体内容、创作过程、与单位工作任务的关系与是不是借助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等原因。